官法謂職所主之法度。《周禮·天官·大宰》: “以八法治官府,……六曰官法,以正邦治。” 鄭玄注: “鄭司農云: 官法,謂職所主之法度。官職主祭祀、朝覲、會同、賓客者,則皆自有其法度,《小宰職》 曰:以法掌祭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 官法guān fǎ国家的礼制。《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六曰~~,以正邦治。” 官法 官法官居者职内所主法度及为其职内所治而制定的规章制度称官法。《周礼·天官冢宰》: “以8法治官府:……六曰官法,以正邦治。”林尹注: “官法: 依其职务所主之法度。” ☚ 官成 官诰 ☛ 00006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