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宗教概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宗教概述新疆地处中西交通要道,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地区。公元前,除流传萨满教外,曾先后传入袄教和佛教。6世纪前后传入道教、摩尼教和景教。佛教是当时新疆的主要宗教,和阗、疏勒、龟兹成为佛教中心。7世纪末,伊斯兰教从中亚传入新疆南部,后经喀喇汗王朝和察哈台蒙古汗王的强制推行,16世纪时逐渐取代佛教和其他宗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17世纪,佛教、道教日渐衰落,其他宗教则逐渐消失。基督教(新教)、天主教是鸦片战争以后才传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宗教概述 宗教概述壮族的宗教信仰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新石器时期,甄皮岩遗址中的骨骸就撒有红粉末,说明有了灵魂观念。另外一些地方又发现陶祖、石祖等崇拜物。但壮族宗教的起源显然要早得多,它从自然崇拜开始,经历了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至多神崇拜的过程。壮族师公经文所保存下来的远古神话《六甲》、《布洛陀》等叙述的神的谱系,是壮族先民对这一历程的原始记忆。在现今壮族的生活中,还可以看到对于天神、雷神、树神、蛙神、花婆神以及祖先神灵等的祭拜,这些都是壮族多神崇拜的历史遗迹。壮族属古越族人后裔之一。古越人有信鬼之俗,并由此而形成了壮民族特有的鸡卜等巫术和鬼神信仰。随着与中原民族的交往,汉族道教于东晋后期开始传入岭南地区,以后在壮族中形成了以本民族传统宗教为主,兼蓄道教内容的“中教”,并出现了半职业性神职人员——师公。师公有较完整的教规和组织,但无道教那样严格的修行仪轨,其职能是为民间祈福禳灾,驱鬼事神;所行法事兼具巫、道、释特点。师公的教义主要是以古壮字(土俗字)记录传世的师公唱本。与此同时,中原道教的正一道和太一道在壮族地区也有所流行,其神职人员壮语称道公,因其专事念经符咒而少解经文,故民间又称“喃嗼先生”。道公对道教的教义和教规虽有遵从,但也已经过壮族本土宗教文化的改造而具有方士性质。道公无固定寺院,多以设坛组班的形式进行临时性的法事活动,其祀奉神祗除道教所特有者外,已加进了佛教和壮族土著神。 ☚ 宗教类 壮族民间神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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