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安抚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安抚使 安抚使官名。负责安抚一方的使臣。本为武职,宋时重要地方长官往往带安抚使衔,以便综管较大地区的军民两政,或兼称经略安抚使,有 “帅使” 之称。 ☚ 海骂 查子帐 ☛ 安抚使 安抚使可能即巡抚侯蒙。他曾将扬州盐商王四峰监在狱中,乔大户与银千两,央西门庆向蔡京讨人情释放。(第二十五回) ☚ 蔡通判 侯蒙 ☛ 安抚使 安抚使官名。隋仁寿四年(604)初设安抚大使,唐代则为巡察、安抚地方的临时性官员,宋代废除了节度使、观察使,以知州直属中央,但知州之职尚嫌太小,于较大地区就以显官出任特区之安抚使,掌管一方之军事、民政大事。北宋末(尤其南宋)安抚使的任用增多,多以皇帝侍从担任,职权较大,派于边境要地的又称经略安抚使,位在二品以上的又称安抚大使。元代于边远地区设安抚使;明清改成了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特许世袭。例见第二十五回。 ☚ 都监 观察 ☛ 安抚使【同义】总目录 安抚使帅使 安抚使ān fǔ shǐ〖名词〗 安抚使官名。隋代曾以行军主帅兼安抚大使之职。唐代前期以大臣巡视刚经战乱、新近收复及受灾地区时,或称安抚使。宋代以朝官兼理较大地区的军民政务,或带安抚使之号。其边要地区,安抚使总辖军民之事,“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并得便宜从事,兼称经略安抚使。若本官在二品以上者,则称安抚大使。辽、金、元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安抚司,以安抚使为本司行政长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参见〔宣抚使〕。 安抚使官名。咸平三年(1000年),宋真宗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处置镇压王均起义之善后事宜。其副职为安抚副使和同勾当安抚事。此后,凡诸路遇水旱天灾或边境用兵,都特派使“体量安抚”,事成则罢,仅河北、河东、陕西、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掌一路兵政,由知州兼任,必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担任,官品低卑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南宋前期,各路都设安抚使为第一长官,掌一路兵、民之政,弹压盗贼;用兵时,有权“便宜行事”。一般仍由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如系二品以上官,则称“安抚大使”。同时,凡安抚使都兼本路“马步军都总管”之职,由一名武官任副总管。宁宗后,各路兵政统归都统制司,民政分属各司,安抚使有职无权。其属官有参议官、参谋官、干办公事、指使、准备差使、准备将领、准备差遣、准备使唤、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相宜文字。有些重要而僻远的州、府,曾特设“管内安抚使”,由本州、府长官兼任,由“帅司”节制。又有“沿江安抚使”、“权发遣安抚使”等名目,辖区小于一路,亦往往以知州兼任。 安抚使 安抚使官名。隋代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称安抚使。宋代重要地方官往往带安抚使,以便兼较大地区的军民两政,或兼经略安抚使,有 “帅司” 之称,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称安抚大使。元代仅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沿置,多以武职土官担任。《宋史·职官志》: “初,建炎元年 (公元1127年) 诏令安抚使、发运、监司、州军官,并听制置司节制。其后,议者以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拟于朝廷,于是诏止许便宜制置军事,其他刑狱、财赋付提刑、转运。后又诏诸路帅臣并罢制置使之名。” 《明史·职官志》: “安抚司安抚使1人 (从五品) 同知1人 (正六品),副使1人 (从六品),佥事1人 (正七品) 其属,吏目1人 (从九品)。” 《清史稿·职官志》: “安抚司安抚使16人,(从五品)。” ☚ 阿克苏办事大臣 安池监 ☛ 安抚使官名。咸平三年(1000年),宋真宗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处置镇压王均起义之善后事宜。其副职为安抚副使。此后,凡诸路遇水旱天灾或边境用兵,都特派使“体量安抚”,事成则罢,仅河北、河东、陕西、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掌一路兵政, 由知州兼任,必大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担任, 官品低卑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 安抚使 安抚使为安抚司的最高长官,始置于隋,其长官称安抚大使。至唐则称安抚使。宋于重要地方,置安抚使兼管军民两政。元代始于少数民族地区置安抚司,置安抚使,用土人为官。明清沿置。 ☚ 宣抚使 蛮夷长官司长官 ☛ 安抚使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则又称安抚大使。帅臣受命绥御河东、陕西、岭南诸路少数民族地区时即谓经略安抚使带马步军都总管,以统制军旅,并置若干僚属、将佐。王钦若、梁颢、李纲、王厚都曾任此类官职。辽曾设九水诸夷安抚使、易州安抚使等。金国亦曾置陕西路安抚使。元代改为一路长官,仅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秩正三品。安抚司内,上有达鲁花赤1员,下有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知事各1员。明代亦仅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世袭武职土官。秩从五品。其职责是维护和保持本地区的风俗、制度,附辑诸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应征调。其下属一般为土官,有土同知1人,正六品;土副使1人,从六品;土佥事1人,正七品;属员吏目1人,从九品。清代亦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秩从五品。但其机构、衙门及下属官佐已大为精简,往往仅有安抚使一人和几个分工办事的头目、师爷。 安抚使使职名。北魏时始设。隋文帝时也曾遣韦洸安抚岑外,遣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唐代,凡由中央派往遭受自然灾害或战乱之州进行尉问安抚的使节,便多以安抚、宣抚、巡察、存抚之名称之。宋初为朝廷特派处理灾害及战乱善后事宜之专使。其后诸路均置,由地方长官兼任,综领军民两政,沿边地区或称经略安抚使。南宋时,二品以上官兼任,则称安抚大使。时称安抚使为“帅臣”,若知州、知府兼任则称“帅守”。其官署称安抚司、安抚使司,亦称“帅司”。元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安抚使,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安抚使官名。见“安抚使司”。 安抚使差遣官、兼职名。 职源与沿革隋文帝开皇九年,遣韦洗安抚岭外。安抚之名始于此(《职源·安抚使》)。唐垂拱四年六月,狄仁杰为江南道安抚使(《玉海》卷132《唐安抚使》)。五代十国沿置(《十国百官表》)。北宋咸平二年三月始遣广南东、西路安抚使,事已则罢(《长编》卷47己未注,《宋史·陈尧佐附尧叟传》)。咸平四年八月一日,置经略安抚使,安抚使作为帅臣始于此(《事物纪原》卷6《安抚》)。景德三年四月十四日始以知雄州兼河北路沿边安抚使(《长编》卷62乙酉)。其后,诸路置安抚使(或都监、经略安抚使),均以路分内首府、州之知府或知州充(《玉海》卷132《景德安抚使》,《宋会要·职官》41之83、84)。南宋建炎元年六月二十八日,从李纲之请,于沿河、沿江置帅府,文臣守臣带一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帅府之下,要郡、次要郡知州或知府,有将兵住营处带“管内安抚使”(《宋会要·职官》41之97、《要录》卷6己卯)。 职掌❶宋初,以诸路遭灾害或因边境用兵,特遣安抚使措置赈济、或抚平边衅等,事毕即罢(《宋史·陈尧叟传》、《宋会要·职官》41之79《安抚使》)。 品位以知州兼充。文阶太中大夫(从四品)以上,或曾任侍从官之朝官得除(《宋史·职官志》7《经略安抚使》)。 编制❶北宋时,河东、河北、广南东西、陕西、京东西诸路安抚使较为常设。其中,河北路安抚使属下四路(定州路、高阳关路、真定府路、大名府路)安抚使,各带马步军都部署,广南东、西二路安抚使各带管勾经略司公事、经略使,陕西路安抚使属下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以“经略安抚沿边招讨使”系衔(《宋会要·职官》41之79、《长编》卷134甲午、卷164辛卯)。 简称与别名❶安抚。《玉壶清话》卷8:“假臣一安抚之命,臣至彼自措置。”《宋史·职官志》7《经略安抚使》:“安抚总一路兵政,以知州兼充。”《宋会要·职官》41之104:“知扬州、淮南东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汤东野言:‘今来总管一路军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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