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原则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时遵守法律,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妨碍和损害社会或他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活动是民事主体满足自己生存需要、获取各种利益的活动。民事主体一定要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某种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拥有某种权利的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不能危害他人及社会的利益。所有的人如果都能自觉按照这一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社会秩序一定是健康、有序、和谐的。守法原则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意思自由,保障其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但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在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允许的范围之内。守法原则约束的是所有民事主体,保护的对象是法律确认的公共秩序和社会成员公认的善良风俗。因此,这一原则又常被表述为“公序良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