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 十项原则是:(1)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2)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3)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4)不干预或不干涉他国内政。 (5)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6)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7)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8)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方法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际争端。 (9)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10)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这十项原则,亦称“亚非会议十项原则“。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共29个亚非国家参加了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会议。 本次会议由缅甸、易兰(公斯里兰卡)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五国发表。周恩来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中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里提出了这十项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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