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日参战借款合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日参战借款合同 1918年9月28日,北京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帝国朝鲜银行总裁美浓部俊吉,根据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的规定,在东京签署。 合同包括正文和两个附约。主要内容为:北京政府为编练参战军及参战所需各经费,向日本、朝鲜、兴业、台湾诸银行借款二千万日元;参战借款应交付直接主管国防军队机关所属之经理主任;借款以将来整理新税之收入为偿还财源等。 借款增强了北京政府主战派实力,扩大了军阀内乱的作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