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品重醴泉手迹
孙中山书于1912年8月。纸本,纵51厘米,横151厘米。楷书“品重醴泉”,字高26.5厘米,宽23厘米。上款署“题赠张裕公司”,下款署“孙文”,钤白文“孙文之印”。1912年8月20日,孙中山由上海去北京途中路抵烟台,官商各界集会欢迎。是日参观张裕酿酒公司,挥笔题赠“品重醴泉”四字。次日,孙中山在烟台商会作讲演,内云:“中国商业失败,不止烟台一埠,凡属通商口岸,利权外溢,到处皆是。为今之计,欲使商业兴旺,必从制造业下手,如本埠张裕公司设一大造酒厂,制造葡萄酒,其工业不亚于法国之大,将来必可获利。”反映了孙中山对振兴民族工业的重视。1928年5月,田桓(孙中山的秘书)观后说“该件运笔周至,不仅真迹,更属孙公精品。署款所用‘孙文之印’,审系胡汉民之兄胡义生刊刻,诚为难得。”后张裕公司将此件捐赠烟台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