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娶逃亡妇为妻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娶逃亡妇为妻案 娶逃亡妇为妻案此案发生在战国时的秦国。《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载:“甲娶人亡妻以为妻,不知亡,有子焉,今得,问安置其子?当畀。或入公,入公异是。”即,甲娶他人私逃的妻子为妻,但不知道私逃的事,后已有了孩子,被捕获。地方司法机关请示孩子如何处置? 中央司法机关批复:应给还。有的法官认为应没收归官。没收归官与律文不符,被否决。最后按孩子给还作出判决。 ☚ 车载女子违法案 私逃相为夫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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