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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死亡登记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死亡登记

死亡登记

澳葡政府对在澳门死亡人口实行登记的制度。按照 《澳门民事登记法》 规定,凡澳门居民死亡,下列有关人员均有义务向政府死亡登记局进行申报登记,即: (1) 死亡发生处的房主人; (2) 当时在场的有自立能力的死者最近亲属; (3) 当时在场的死者其他亲属;(4) 死亡发生时的医院等单位的主管人; (5) 为死者作临终仪式的神父或其他宗教人士; (6) 如属弃尸,应由有关行政当局或警察当局申报;(7) 主持葬礼的单位或个人。上述7种有关人员中,只要有1人申报即可。申报死亡需要同时呈验医生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假若有暴力死亡的迹象或有罪案嫌疑,或医生声明死因不明,则登记局官员应拒绝登记,并立即将此事移交司法或警察当局进行调查处理。死亡登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父母姓名、出生地、国籍和最后的常住地址;(2) 最后一位配偶的姓名; (3) 死亡或发现尸体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4) 死亡原因; (5) 下葬地点。凡早产夭折婴儿,同样要进行死亡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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