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奥斯曼帝国农业agriculture of OttomanEmpire14~19世纪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土耳其军事封建国家所辖各地的社会经济组织及农业生产情况。 奥斯曼帝国14世纪时兴起于小亚细亚半岛。奥斯曼土耳其人原为在中亚游牧的突厥部落。13世纪初于蒙古人西进时,从中亚迁移到小亚细亚,定居于半岛西北部。1299年其首领奥斯曼(Osman,1282~1326)宣布独立,建立以其名字为国号的奥斯曼国家,在不断对外侵略中扩大其版图。先征服小亚细亚半岛,之后向四邻扩张。1453年灭拜占庭,迁都至伊斯坦布尔。16世纪鼎盛时疆域跨欧、亚、非三洲。包括巴尔干半岛、北非、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半岛、黑海北岸及外高加索等地。17世纪中叶之后国势转衰。从18世纪后半叶起欧洲列强从外部侵夺其领土。自19世纪初开始,民族解放运动在各属地蓬勃兴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确定了现在土耳其的版图。1923年废黜苏丹,帝国为共和国取代。 奥斯曼土耳其人初起时,正处于向封建制转变的过渡时期。奥斯曼土耳其各部落中,一部分从事游牧业,另一部分已转向定居农业。农田、牧场名义上均归国家,实际上已属有军功的封建化的部落贵族,即利用被征服的土地建立军事采邑,以服军役为条件分赐土地给封建贵族,使之成为军事采邑主。据此组建骑兵队听候调遣。土耳其人在其领土上,始终是一个占优势的少数集团,但不断从被征服的异族中,选拔有才能的人,通过伊斯兰化及土耳其化吸收到统治集团中来。而土耳其农民则做为被统治的人民,领有一小块可世袭使用的土地。国家编定农民户籍,严禁自由迁徙。农民缴纳的赋税主要是实物,土地税率在穆斯林农民约为1/10;非穆斯林多达1/3~1/2,并须缴纳人丁税。此外还有各种苛捐杂税及随时征缴的沉重劳役。在侵略中俘获的奴隶,除用于家务,也强令从事耕种及采矿等繁重劳动。从17世纪起,随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农民被迫用货币缴纳部分地租,并常预征多年。地租形态的改变,使迫切需要货币缴税的农民陷入高利贷罗网,农民贫困破产,导致农业停滞徘徊,生产水平一直停留在中世纪水平上。随着帝国的衰落,军事采邑制已日渐破坏,大封建主夺取中、小封建主的采邑,变为世袭领地。但竭力规避应承担的军事义务,设法不再为苏丹提供兵力,成为与军役无关而可征收土地税的私产。由于兵源枯竭,中央政权也从而日益削弱。1858年苏丹颁布新的土地法,进一步肯定了地主阶级的地位,使之成为拥有全部权属的土地所有者,而雇工、佃农则须听从地主的摆布,此外还公布了外国人有权占有土地的法令。 16世纪中是奥斯曼帝国全盛时期。由于幅员广大,民族关系复杂,宗教信仰不同,因而对其属地的治理,采用高压与羁縻相结合的多种方法。这些地区有:❶1516年叙利亚地区被奥斯曼土耳其征服,从此统治了400年之久。但行政与人口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作为帝国管下的一个行省,由苏丹委派省长加以治理。酋长保留原有封地,不为苏丹服兵役,仍随意横征暴敛,农业生产呈现全面衰落。 ❷1534年攻陷美索不达米亚及巴格达,随又占领了外高加索部分地区。整个16世纪,奥斯曼帝国都和波斯处于对峙形势下。这一地区除为帝国提供赋税,还是军事上防守的基地。但因长期疏于管理,河渠淤塞而呈现沙漠化。19世纪地方当局曾修整灌渠改良灌溉,使游牧民定居耕种田地,并采用土地注册制等方法,设法恢复发展两河流域的农业生产。 ❸阿拉伯半岛虽已归帝国管辖,但作为伊斯兰教的圣地,在全世界穆斯林心目中具有独特地位,加上地理位置孤处一隅,使半岛仍保有中世纪的面貌。在石油资源发现之前,以游牧为主的生产,使这一地区无法摆脱贫困与停滞。 ❹奥斯曼帝国对北非的征服,是从1517年征服埃及开始的,之后阿尔及尔(今阿尔及利亚,1529)、的黎波里(今利比亚,1551)、突尼西亚(今突尼斯,1574)相继成为半独立的帝国属地,承认帝国的宗主权,每年向苏丹纳贡。帝国在这些地区的代理人恣意妄为,滥行盘剥。激起暴动,也震动了这些属国的上层。但触及更深社会根源的变革,是随同帝国解体而来自西方的冲击。欧洲列强为谋求自身的利益,在支持民族自决的借口下,参与了肢解帝国的蚕食侵略,并相互争夺不休。针对这种情况,在埃及曾被苏丹任命为总督的穆罕默德 ·阿里(Muhammad Ali,1769~1849,1805~1848在位)取得了实际统治权后,开始了一个半世纪的阿里家族统治,进行了一些社会改革。阿里下令没收了全国地主的土地,用以他名义领有的形式统归国家,对主要农产品则实行垄断制,藉以减少中间盘剥。奖励科学的农业栽培技术,从印度引进棉花并设法推广。阿里死后,埃及取消了专卖制,外国商人趁机深入农村收购农副产品(特别是优质的棉花)用于出口。1840~1850年,埃及成为以棉花为主的单一作物生产国。1882年埃及被英国占领再次沦为保护国。马格里布的阿尔及尔与突尼斯分别于1847年及1881年成为法国属地。 ❺帝国在巴尔干半岛的统治,通过私有的大“土地所有制”经营形式的发展而不断受到削弱。这种大土地所有制是军事采邑主及富裕城市居民,在国有土地私有化的过程中,为适应市场需求所从事的大规模商品经营,以种植小麦、大麦、玉米、棉花等,把大宗产品供应市场。从事生产的农民则陷于近似农奴的无权地位,且迁徙的自由也被剥夺了。18世纪末大土地所有制采用雇佣劳动,逐步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从而形成被称为“阿延”的新兴资产者。19世纪民族解放与农奴解放相互推进,加快了改革的进程。塞尔维亚于1812年获得自治权。根据1835年宪法的规定,农奴获得解放,并无偿取得原份地的所有权。保加利亚于1832年彻底废除封建的军事采邑制,趁1877~1878年俄土战争之机,也取得自治权,农民分得土耳其地主的土地。1908年成为独立的王国。半岛南端的希腊,早在1830年就已摆脱了奥斯曼帝国的统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