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指以法国、德国等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和受其影响的其他国家、地区,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西方国家中最有影响的法系之一。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是该法系的一个部分,同样体现了该法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法国、德国以及仿照法、德两国法律制度的其他国家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的统称。特点是以成文法的形式表现,并且为完整的刑事诉讼法典。1808年法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是最早的刑事诉讼法典,所确立的诉讼原则和诉讼结构模式,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有极重要的影响。1877年德国颁布刑事诉讼法典,是继法国之后又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之后,欧洲大陆各国多数都相继仿效,制定了专门的刑事诉讼法典。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诉讼结构形式,采取职权主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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