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司农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司农司 元朝中央官署之一,掌管劝课农桑、水利、乡学和义仓诸事。至元七年(1270)二月,始置司农司,以张文谦为司农卿,拟定劝农条画,设立四道巡行劝农司,每道派出劝农使和副使各一人巡行督促、检查农业生产及应兴办水利等事。仍命各路、府、州、县管民长官兼理农事,用心劝课,年终考其勤惰及农事成否,申报司农司及户部,作为考核官吏治绩优劣的依据之一。同年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命御史中丞孛罗兼大司农卿(后升大司农),以重其事,增设各道劝农使、副使为四员,并拨都水监归大司农司领导。十年,大司农司官集古今农家之书,删繁摭要,编成《农桑辑要》,刊刻进呈。十四年,罢之,以劝农事属各道提刑按察司兼领。十八年,立农政院,专领武卫屯田,二十年,改为务农司,复改司农寺。二十三年,复立大司农司,掌全国农桑事,分设六道劝农司,每道置官四员。同年,诏以《农桑辑要》颁行诸路。二十七年,罢各道劝农司,并入按察司,有关农桑事申报大司农司,纠察事申报御史台。农司农司秩正二品,置大司农、大司农卿、少卿、丞、经历、都事等员。至元三十年(1293);以参政燕公楠建议,置行大司农司于扬州,检括豪家隐占的南宋官田。元贞元年(1295),因所括隐中田亩数少,罢。 大司农司 大司农司官署名。元代置。掌国家农业、学校政令。《元史·百官志》: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至元七年 (公元1270年)始立,置官5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置官6员。二十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1员,务农使1员,同知2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1员,司农卿2员,司丞1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仍正二品。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增领大司农事1员。皇庆二年 (公元1313年),升从一品,增大司农1员。定置大司农4员,从一品; 大司农卿2员,正二品; 少卿2员,从二品;大司农丞2员,从三品; 经历1员,从五品; 都事2员,从七品; 架阁库管勾1员,照磨1员,并正八品; 掾史12人,蒙古必阇赤2人,回回掾史1人,知印2人,通事1人,宣使1人,典史5人。” ☚ 大都护府 大宗正院 ☛ 大司农司元代官署名。执掌农政,管理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世祖至元七年(1270)二月,初立司农司,领四道巡行劝农司。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四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司。十八年,改立农政院。二十年,改为务农司,又改司农寺。二十三年,复为大司农司,秩正二品。仁宗皇庆二年(1313),升从一品。定置大司农四员,下设大司农卿、少卿、大司农丞各二员。领籍田署、供膳司、永平屯田总管府。 大司农司官署名。元置,秩从一品,掌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始置司农司,同年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十四年(公元1277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公元1281年)改立农政院,置官六人;二十年(公元1283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是年又改司农寺;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仍改为大司农司,秩正二品,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升从一品。设大司农、大司农卿、少卿、大司农丞、经历、都事、架阁库管勾,照磨等官,所属有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掾史、知印、通事、宣使、典吏;领籍田署、供膳司、永平屯田总管府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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