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乐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乐律汉代关于祭祀及享宴的乐舞的法律规定,疑称《太乐律》。据汉代官制,太常掌宗朝祭祀之事,属下有太乐令、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为太予乐令及丞,魏时复旧。汉代《大乐律》见于《周礼·春官·大胥》郑玄注,规定只有吏六百石到二千石及五大夫到关内侯的官僚贵族子弟“高七尺以上,年十二到年三十,颜色和顺,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全文已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