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产jī běn shēng chǎnосновнóе произвóдство基本生产是指工业企业为完成其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商品产品生产。例如,钢铁厂中的炼铁、炼钢和轧材,机器制造厂中的铸工、锻工、金工、装配等。在会计核算中,设置了专门的“基本生产”科目,以便归集因从事基本生产所发生的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凡产品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等费用,可以直接记入这一科目。凡属于因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发生地点记入“车间经费”或“企业管理费”科目,每月终了时,再按一定标准分配于各种产品,转入“基本生产”科目。该科目应按车间、按成本计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批别、生产步骤等)设置成本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施工企业的基本生产即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由于施工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其费用归集和成本计算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但是施工企业的附属商品生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可设置“基本生产”科目,按工厂成本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