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建设陕西省城市防洪建设工作从1984年全面展开。在全省97个市县中,有75个城镇是沿江靠河而设,每年都可能受到洪水的威胁。另外还有不少的市、县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山洪和内涝的威胁。从1986年到1990年,通过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单位集资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全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近7000万元,修建和加固河堤358.8公里,其中城市修建171公里,县城修建187.8公里。各地的防洪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安康市城区建成可防御百年一遇洪水的防洪大堤;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延安、商州、石泉、西乡等十几个市、县,在江河干支流上的城区段修建了相当于30年至50年一遇设防标准的堤防和护岸工程;汉阴、柞水、彬县、横山、定边和靖边等县城区的山洪与内涝问题也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其余县城的防洪能力也有明显的提高。通过堤防建设,大大提高和改善了全省城市的防洪能力,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