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设计
按照城市生态规划目标和景观生态学及生态美学的要求,对城市及其周围区域的各组成要素,进行的环境、生态和空间等方面的设计。城市景观生态设计考虑到,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及其环境构成一个整体生态系统。
城市景观设计的原则包括:
❶ “保护” 原则。景观生态设计最首要的是要有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大自然养育的一片草地、一片森林、一座山丘,作为一个在景观的空间比例尺上所能见到的最小异质性单元——“斑块”; 而一条小溪、一段河流,作为一个带状斑块——“廊道”,都可能是一个具体的自然生态系统,尽量不扰动。
❷借用原则。除了对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区和文化生态景观保护区要实施整体保护外,在城市景观生态设计中,尽量保护并充分利用场地及其周围环境的自然生态因子和文化生态因子。
❸ “模仿” 原则。在景观生态设计中模仿自然生态景观,如生态园林设计。“模仿” 原则还可以应用于 “城市森林” 的建设中。20世纪60年代美国首先使用 “城市森林” 一词。1994年10月中国林业学会将 “城市绿化” 等名词统一为 “城市森林”,范围包括公园、花园、动物园、植物园、城市道路及广场绿化、城市水系水域绿化、城市居住区及单位绿化、城郊绿化 (城市防护林、城市水源涵养林等) 等城市绿地。
❹ “创造” 原则。在生态景观设计中,创造性地运用理想、愿望等,结合人民和社会的接受程度,赋予生态景观所代表的时代的特征,赋予生态景观“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