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阶段
1949年后,安徽城市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发展时期,从1949年到1960年,增加了马鞍山、铜陵、淮北3个工矿城市,建制市总数8个,人口由50.5万人增加到204.4万人;第二阶段为停顿时期,从1961年到1970年,城市数目没有增加,人口由204.4万下降为202.2万人;第三阶段为缓慢发展时期,从1971年到1978年,全省增加了阜阳、六安两个城市,人口由202.2万人增加到246.6万人;第四阶段为迅速发展时期,从1979年到1991年,全省增加了宿州、巢湖、滁州、黄山、宣州、亳州、界首、贵池8个城市,人口由255.8万人增加到74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