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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城外土馒头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本诗原见于阮阅 《诗话总龟》前集卷41《诙谐下》: “王梵志诗曰: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己且为馅草,当使谁食之?为易其后两句云: ‘预先着酒浇,图教有滋味。’”(引自 《东坡诗话》)本诗又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56、惠洪《冷斋夜话》、陶宗义《说郛》卷81等,除 “每人”作 “一人”、“馅草”作 “豏草、“莫嫌”作 “莫言”之类个别文字有差异外,余皆全同。
 诗人以巧妙形象的比喻,生动诙谐的语言,表达出他对死亡的看法,令人回味无穷。“土馒头”,坟墓的欲称。范成大 《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诗》: “纵有千年铁门限,终须一个土馒头。”《续仙诗·卖菜翁》云: “城市笑骂人曰: ‘有钱不买菜吃,尽作土馒头去。’”《通俗编》卷2:“土馒头,墓冢之瘦辞也。”可见 “土馒头”之说实源自梵志诗。它以坟墓的外形酷似馒头,故戏称为 “土馒头”。“馅草”,虽未明言为何物,但从“在城里”三字,已隐含城内亡人之意,亦即是说,城外的坟墓内埋葬着城里死亡者的尸体,不管你如何逐名营利、飞黄腾达,其最后的归宿只能是一个一个“土馒头”,也就不要计较有无滋味了。这里所用 “吃” 字有双重含义,既说明人死之后要埋入坟墓,又能使人联想起吃馒头的形象,以与首句 “城外土馒头”相呼应,巧妙地把人与死亡,人与馒头的关系,更加紧密地融合为一个画面,可谓妙用一字,全诗皆活。
 一般说来,俗人之所以信佛,僧徒之劝诱人入佛,其契机端在“怕死”,轮回地狱,犹可畏惧。本诗正是就人皆怕死,而死亡终不可逃脱的心理状态和客观事实,以 “土馒头”之调侃用语,使痴迷者开悟警醒,看开、看穿、看空、看无,以求超出生死的解脱。在王梵志看来,有生有死,生死不由个人决定,死亡亦无足畏惧,甚至 “死胜子生”。他说:“自生还自死,煞活非关我”(卷二); “轮回变动急,生死不由你”; “你道生胜死,吾道死胜生” (卷五)。因此,他觉得死亡如同“没滋味”的事一样,所以才把城里人戏称为城外土馒头的馅草,这里虽无佛门的说空说法,调笑亦犹如禅家断喝,断喝之下,自有法空在,诗中表现的思理与价值观,与儒说殊异,不可调合。因此,本诗在演绎禅机上表现出尖新的风格,实为难得之作。
 本诗一出,曾引起宋代僧俗人士的重视和议论。释晓莹《感山云卧纪谈》卷上还记载圆悟禅师改诗的趣闻:建炎三年元日,圆悟禅师在云居尝曰:“隐士王梵志颂‘城外土馒头,豏草在城里。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而黄鲁直谓‘己且为土馍头,当使谁食?’由是东坡为易其后两句:‘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然王梵志作前颂,殊有意思,但语差背。而东坡革后两句,终未尽余兴。今足成四韵,不唯警世,亦以自警:‘城外土馒头,豏草在城里。著群哭相送,入在土皮里。次第作豏草,相送无穷巳。以兹警世人,莫开眼瞌睡’”圆悟遂手书,以遗一书记,仍住万年,号村僧者是也。从上述改诗,续诗之作,虽然从逻辑上更加符合思维规律,但其诗句却不免有“直露”之嫌,与诗人原作的揶揄调侃诗风大相径庭,由此不难说明王梵志诗在宋代产生过广泛的影响。

历代诗词精品之《城外土馒头》鉴赏 - 可可诗词网

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王梵志诗多无题,这两首诗的内容相关,不妨放到一块儿来欣赏。它们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第一首诗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对世相加以揶揄;又可以以解释为“黑色幽默”,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土”与“馒头”本来没有关联,除非小娃娃办“姑姑筵”。诗中用“土馒头”借代坟茔,既冷竣又尖新,想想叫人发笑。由这个比喻很自然地引出第二个比喻。人死入土,当然成了馒头的“馅草”(肉馅)。“城里”、“城外”对举,分别暗示生死的场所,在都城诗中本属习见。如沈佺期的《邙山》“城中日夕歌钟起,山上唯闻松柏声”两句,就有如此联系。不过,象王梵志这样把生死交替比作厨师做白案,却是别出心裁而令人发噱的。他似乎有意化沉重为轻松,但终不免沉重,实在是一种“绞架下的幽默”。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死亦如之。“一人吃一个”,要多也不行。三句之妙在于紧跟前两句的譬喻,再出戏言,一点也不牵强生硬。同时,人固有一死,想躲也不成——“莫嫌没滋味!”将贪生惧死的心理比着厌食或挑嘴,这又是幽默。死亡,是沉重而悲痛的事,诗中居然把它比作公平地分发早点,就象童谣所唱的那样:“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诗人似乎有意要化悲痛沉重为愉快轻松,这幽默底下,该有多少的悲观厌世情绪!与之对应的色相自应是“黑色”。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似乎没有体会到个中深味,鲁莽地批评:“己且为土馒头,尚谁食之?今改‘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这一改不要紧,原诗诗味大失,幽默变成贫嘴,直是点金成铁了。
 第二首没有幽默,相对前首的冷嘲,这里是热讽。首二句化用汉乐府《西门行》古辞:“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作“生年不满百”。)“世无百年人”本是共知的事实,偏偏临到自己头上,人们不肯正视。接受他人死亡的事实容易,接受自身消灭的观念则难。所以世人多见欲壑难填,拼命占有,“多置田庄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占有了就想永保。这就是所谓“强作千年调。”其至愚者乃至忘记了“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的古训,变成看钱奴,吝啬鬼,一何可悲。据传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善书,名重一时,求书者多至踏穿门槛,于是不得不裹以铁叶,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实,具体描绘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在诗人看来这无非是作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的“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会忍俊不禁。鬼笑至于“拍手”,是王梵志诗语言生动诙谐的表现。
 宋代范成大曾把这两首诗的诗意铸为一联:“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十分精警,《红楼梦》中妙玉就很喜欢这两句,而“铁槛寺”、“馒头庵”的来历也在于此。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王梵志的白话诗,往往发端于日常生活琐事之微,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启发读者觉悟,具有禅偈式的机趣。“梵志翻着袜”就是这样的作品。
 织物(纺织或针织)有正反面的区分。没有线头,较为光洁的一面是“面子”,作成衣物时须用在表面,取其美观悦目;而结有线头,较为粗糙的一面是“里子”,作成衣物时须放在内里,以藏其拙。人们在黑暗中着衣,或动作太急时,往往有将里、面颠倒“翻着”的现象。“梵志翻着袜”,也许本来就是这种偶然的错误。当然,也不排除虚构;或真有布袜“隐(刺痛)”脚的情况(只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翻穿的袜子露在外面,是难看的。熟人或热心的人,不免要加以暗示或提醒。“人皆道是错”,正是出自这样的关心。
 诗的要旨在最后的两句答语上。如果说“翻着袜”并非出于无意,则这个答语是成竹在胸的;如果说“翻着袜”真是偶然性差错,这个答语便是将错就错——“乍可(宁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无论在哪种情况,这对答都可谓绝妙。不过听话听音,读者切不可胶着字面,将这话局限在日常穿着方面,或认为作者提倡损人利己,从而强派他的不是。这都大失作者本心。要看到,这首诗不过是借穿袜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声东击西,以小喻大,对一种普遍的世相即“慕虚荣而处实祸”予以当头棒喝。“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李白)的故事,“打肿脸充胖子”的俗话,都告诉我们,世上确有很多为了绷面子,而不惜穿着隐脚的袜子走路的蠢人。确有必要劝劝他们:还是把袜子翻转穿吧!
 黄庭坚说:“王梵志诗云‘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大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样读诗,可谓解人。
城外土馒头

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五言诗。诗云:“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言没滋味。”全诗通俗易懂,自然平淡。寥寥20个字,把诗人对待社会人生和自然死亡的豁达态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其生活气息之浓,言外之意之深,发人深省。这首警世之作所采用的深沉的戏谑手法,比较集中地反映出王梵志五言诗所特有的隐约而又风趣的艺术特征。这样的诗作在初唐诗坛上确有创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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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土馒头

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五言诗。诗云:“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言没滋味。”全诗通俗易懂,自然平淡。寥寥20个字,把诗人对待社会人生和自然死亡的豁达态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其生活气息之浓,言外之意之深,发人深省。这首警世之作所采用的深沉的戏谑手法,比较集中地反映出王梵志五言诗所特有的隐约而又风趣的艺术特征。这样的诗作在初唐诗坛上确有创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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