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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坦桑尼亚的银行体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坦桑尼亚的银行体制

坦桑尼亚的银行体制

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有少量商业银行、专业银行配合组成的体制。
由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于1964年4月26日联合组成的,同年10月29日改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后,于1967年将外国银行收归国有,逐步建立了现行比较简单的银行体制。
坦桑尼亚的中央银行一坦桑尼亚银行。建于1966年6月14日。总行设在达累斯萨拉姆。具有中央银行的一般职能,即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管理外汇;监督和管理其他银行机构;代理国家金库等。该行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也办理对政府的有关金融业务。1974年中国和坦桑尼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修建坦赞铁路贷款帐务,即是由该行经办的。
坦桑尼亚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两家:
❶国民商业银行。成立于1967年2月6日。是先后接收了英国格林德莱银行、标准麦加利银行、巴克莱银行、巴罗达银行等银行后组建的,是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
❷桑给巴尔人民银行。建于1966年,是一家民族银行,由政府持股。办理一切商业银行业务。
专业银行。主要有:
❶坦桑尼亚农村发展银行。成立于1971年,主要是办理农业中长期信贷业务。
❷坦噶尼喀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于1927年。
❸坦桑尼亚建房银行。成立于1973年,主要是办理中、长期建房贷款业务。
❹坦桑尼亚投资银行。建立于1979年,是专为国家经济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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