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
官名。清代置。掌总管理圆明园事务。《清史稿·职官志五》: “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 无员限 (特简)。其属: 郎中、主事各1人,员外郎2人,苑丞6人,苑副16人,委署苑副13人。银库、器皿库委署库掌1人,库守167人,笔帖式14人。雍正元年 (公元1723年)置总管大臣。明年,置总领6人,副总领12人。七年,定总领为六品戴兰翎,副总领七、八品半之。乾隆六年 (公元1741年) 置委署副总领2人。八年,置主事1人。十四年,置库掌1人,委署库掌1人,库守2人。二十二年,增置委署主事1人。明年,定协理事务郎中、员外郎各1人。”
官名。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在北京西直门外海淀建圆明园以赐雍亲王,雍亲王即位为雍正帝后,续有增修,包括圆明园、万春园与长春园,故又称圆明三园。主官为总管事务大臣,无固定员额。所属有郎中、主事、苑丞、苑副、笔帖式、库长、库守等。掌稽查门禁、办理岁修工程及保管陈设、器皿等事。圆明园毁于八国联军之役,同治年间曾议重修,因财力不足没有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