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庭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六规定设立的对公约所调整的各个领域产生的争端拥有管辖权的国际司法机构。成立于1996年。总部设在德国汉堡自由汉萨城。由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的21名独立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法庭下设海底争端分庭及其认为必要的特别分庭。海底争端分庭由法庭法官中以多数票选派的11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有关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及其有关附件的争端。海底争端分庭可应争端任何一方的请求而设立由3名法官组成的专案分庭。在国际海洋法庭法官的第1次选举中,中国北京大学的赵理海教授当选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