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甘肃经济
1961年初,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照这一要求,甘肃对各项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方面, 大力支援农业, 遏制了“共产风”,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关停并转了部分工业企业,并坚决精简人员,压缩城镇人口。经过调整后,全省经济迅速回升,社会事业也有了新的发展。1965年与1961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0.47亿元,增长1.1倍,扭转了四年来下降徘徊的局面; 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额由1960年的11.2亿元压缩到6.87亿元;财政收入增长53.7%,达到3.87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中, 农轻重比例由28.9:21.1:50调整到33.9:13.3:52.8;粮食总产净增175.8万吨,达到371.3万吨。在缩短工业战线方针指引下,钢产量由1960年的2.92万吨下降到1965年的0.82万吨,焦炭由35.23万吨下降到0.03万吨。与此同时,重要能源、支农产品等则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发电量增长43.3%,达到19.95亿千瓦,化肥增长3.6倍,达到49.14万吨。这一时期主要是纠正错误、调整政策的恢复时期,国民经济在下滑后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在逐步向好的方面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