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法
国家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财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它规定国家预算的组成及组织方法,各级政府管理预算的权限和责任,预、决算的编制及审核程序,预算执行制度和纪律等。预算法作为编制和执行预算的法律依据,一是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按照财力可能,努力做到年度经常预算收支的基本平衡; 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单独编制和执行预算,实行分级预算管理; 三是预算法应是实体化和程序化的统一,真正体现国家对预算工作的约束,强化预算的硬约束; 四是中央和地方的预备费的确定,预算的调整等,应做出严格的法律规定,实现国家预算的法治化。我国早在1951年就颁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国家预算法》是健全经济体制、完善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