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再生产结构
亦称“基本建设再生产结构”。指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内涵扩大再生产与外延扩大再生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关系。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再生产结构具体表现为投资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更新、恢复、技术改造等建设形式之间的比例关系。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简单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前提和出发点,而扩大再生产则是在保持简单再生产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又相互交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联系,要求在安排社会主义固定资产再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时,必须实行“先生产、后基建”,“先更新、后新建”的方针; 要求必须综合考虑、统一安排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外延扩大再生产与内含扩大再生产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交错、同时并存的。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是依靠固定资产外延扩大再生产来奠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其所占比重较高; 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走向完善、成熟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固定资产内涵扩大再生产所占比重有逐步提高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