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纯销售额
商业企业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对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商品销售额。就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的商业部门来说,计算商品纯销售额时,要从商品销售总额中减去本系统 (或本地区) 内部的相互调拨数额。就基层企业来说,由于内部调拨商品属内部流转,不结算货款,不作销售,因此,商品销售总额也就是商品纯销售额。由于商品纯销售额中没有重复计算,能够真实地反映一个系统的最终销售成果,所以一般都以它作为计算经济效益相对指标的依据。商品纯销售额一般通过商业统计或辅助登记资料提供。当由会计核算资料提供时,则应在“营业收入”帐户下反映,并按系统内与系统外逐级分设明细帐户反映。基层企业要在商品纯销售额中,按规定反映出商品调拨的去向,如省间调拨、县间调拨等,以便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分别计算所属系统的商品纯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