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商品交易所开设和经营的法例。由香港政府于1973年8月颁布实施。1973年有许多机构回港府申请成立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办商品期货买卖,但政府鉴于对期货市场运作和监管没有进行深入研究,认为时机还未成熟,因此颁布该条例禁止未经批准而开设及经营期货交易所的行为。
商品交易所(禁止)条例The Commodities Exchanges(Prohibition) Ordinance
禁止商品交易所开设和经营的法例。由香港政府于1973年8月颁布实施。1973年有许多机构向港府申请成立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办商品期货买卖,但政府鉴于对期货市场运作和监管没有进行深入研究,认为时机还未成熟,因此颁布该条例禁止未经批准而开设及经营期货交易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