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调节
是指国家、集体或社会团体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收入再分配。收入调节不仅包括给予个人的某种补助,还包括对个人收入的某种扣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调节是必要的,这不仅因为个人劳动收入的差距并非产生于各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区别,而是产生于各人所在的生产单位的性质与条件,产生于个人直接生产经营等,而且还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确实存在着低收入家庭。从社会安定的角度考虑,进行收入调节,以缩小这一差距是必要的。国家的收入调节和集体、社会团体的收入调节是有区别的:国家收入调节中来自个人收入的部分是强制性的纳税; 集体或社会团体的收入调节中来自个人收入的部分则是自愿认缴的费用。进行个人收入调节,是有一定限度的,从个人那里取走的收入以不挫伤个人劳动积极性、储蓄或投资的积极性为界;给予个人的福利性收入以不超过政府、集体或社会团体的财力负担为限。就国家收入调节而言,除了向个人征税和给予个人福利性收入外,国家还可以通过制定劳动报酬标准和级差以及调整某些商品的价格等方式来进行个人收入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