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麟德二年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卜老师举钱契 唐麟德二年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卜老师举钱契唐麟德二年(665)吐鲁番文书。1967年发现于阿斯塔那363号墓,编号67TAM363:9。首尾完整,11行、105字。记是年正月二十八日,“卜老师于高参军家人未丰边举取钱拾文,月别生利钱壹文。若未丰须钱之日,本利具还。若身东西不在,一仰家妻儿收后上(偿)钱; 听抴家财平为钱直。”后有钱主、借贷人及保人、中人押署。此贷年利高达本金的120%,且条件苛刻。为研究唐代前期丝绸之路高利贷状况及民众生活状况的典型史料。录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七册。 ☚ 唐垂拱元年康义罗施等请过所案卷 唐威亨四年西州前庭府杜队正买 ☛ 唐麟德二年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卜老师举钱契 唐麟德二年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卜老师举钱契唐麟德二年(665)吐鲁番文书。1967年发现于阿斯塔那363号墓,编号67TAM363:9。首尾完整,11行、105字。记是年正月二十八日,“卜老师于高参军家人未丰边举取钱拾文,月别生利钱壹文。若未丰须钱之日,本利具还。若身东西不在,一仰家妻儿收后上(偿)钱; 听抴家财平为钱直。”后有钱主、借贷人及保人、中人押署。此贷年利高达本金的120%,且条件苛刻。为研究唐代前期丝绸之路高利贷状况及民众生活状况的典型史料。录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七册。 ☚ 唐垂拱元年康义罗施等请过所案卷 唐威亨四年西州前庭府杜队正买 ☛ 0001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