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唐代制定的度量衡器制度。《旧唐书·食货志上》: “凡权衡度量之制: 度,以北方秬黍中者1黍之广为分,10分为寸,10寸为尺,10尺为丈。量,以秬黍中者容1200为龠,2龠为合,10合为升,10升为斗,3升为大升,3斗为大斗,10大斗为斛。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24铢为两,3两为大两,16两为斤。”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