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美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美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 蒋介石政府于1947年7月宣布所谓“勘乱总动员”,正式发动内战后为了取得美国的援助与美国签订的出卖中国财政、经济主权的协定。 1948年7月3日,由蒋介石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美国政府代表司徒雷登在南京签订。本协定规定:美国政府给予蒋介石政府经济援助,但美国对南京政府财政经济有监督权和决定权,执行直接监督的美国人,不受中国司法和行政的管辖,美国政府对美援有最高决策权,美国可在中国取得它所需要的战略物资、有关情报和商品倾销权。美国得和国民党政府共同“协商”贸易政策,并共同拟定各项财政方案。它使美国政府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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