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剁生”。雲南舊俗,農曆六月二十八日(或二十四日等)用野鷄、豬、魚肉等切成薄片,加蒜椒等佐料生食,故稱。明·江盈科《雪濤談叢》:“滇省風俗,每年於六月二十八日各家俱用生肉切爲膾,調以醯蒜,不加烹飪,名曰喫生。”清乾隆二十四年《石屏州志·雜紀》:“剁生叫魂。凡夷人會飲,切生肉雜野蔬與蒜食之,謂之剁生。”清乾隆五十六年《自縣志·風俗》:“邑節令與中土同,惟六月二十四日,土人以爲節,祀祖有剁生之俗。作法以牛豕鷄魚之腥細切爲韲,擣椒蒜和之以變其腥,然後碎切菜瓜雜而噉之,名曰生,亦古人鮮食之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