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家安全会议简称“国安会”,前身为“国防会议”。1967年2月1日依照所谓《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第4项的规定改为“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主要职责是研讨“动员勘乱大政方针、国防重大政策、国家建设与科学发展、总体作战、国家总动员、战地政务的处理及其它有关重要决策”。“总统”若按“临时条款”调整“政府”行政机构、组织,订颁条例充实“中央民意代表机构”时,必须提交“国家会”讨论。“总统”为“国安会”主席。其余组成人员有“副总统”,“总统秘书长”、“参军长”、“行政院院长、副院长”、“国防”、“外交”、“财政”、“经济”各部部长、“参谋总长”、“国安会秘书长”、“国安会”下设“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国家安全局”等执行机构。并设秘书处及秘书长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