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通议清末梁启超著。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起在上海《时务报》连载。包括《变法通议自序》、《论不变法之害》、《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等二十篇论文。书中以资产阶级进化论观点,阐明发展变化是世界万物、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用以论证变法的必然性与必要性。确认“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又以世界历史为例,指出一些国家因“自变”而强;一些国家因“不变”而亡,说明中国必须“自变”,将“变之权操诸己”。文章把变法本原归结为: “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废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由于思想新颖,文字生动,在知识界传诵一时,成为戊戌维新运动的代表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