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提高民族教育的具体措施
1978年至1980年,省教育厅在连续3年派出调查组,深入省内14个民族县的520所各类学校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发展民族教育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是:
❶增加民族教育经费;
❷加速培养民族干部和师资;
❸允许边远山寨办简易小学,以教好语数两科为主;
❹加强湘西自治州原有各中等专业学校,陆续开办技工、农机、财经、粮食、公安等专业学校;
❺高等院校招生给少数民族学生以照顾;
❻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省政府批准小教三级、中教五级以上教师农村家属户口可转为非农业户口,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❼省教育厅与省民委在花垣、通道两县选定民族小学,分别于1980年、1981年作苗、侗文教学改革试验,探索在小学低年级进行“双语”、“双文”教学相结合的途径,并指导一州四县开展民族教育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