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周期超额资本Counter-cyclical Buffer巴塞尔委员会确立的国际银行业监管指标之一。金融监管当局要求银行在信贷高速扩张时期积累一定数额的超额资本,用于经济下行时期吸收损失,保持信贷跨周期供给平稳。2009年以来,鉴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巴塞尔委员会对现行银行监管国际规则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Ⅲ)的一系列国际银行业监管新标准。其中,确定了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普通股充足率为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总资本充足率为8%。为缓解银行体系的亲周期效应,打破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循环,巴塞尔委员会还建立了两个超额资本要求:一是要求银行建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用于吸收经济和金融严重衰退给银行体系带来的损失。资本留存超额资本全部由普通股构成,最低要求为2.5%。二是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银行在信贷高速扩张时期积累充足的经济资源,用于经济下行时期吸收损失,保持信贷跨周期供给平稳,最低要求为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