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费者委员会Consumer Council of Xiamen City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6年1月4日成立。现有工作人员8人。该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主要有以下特色: (1) 重视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工作。仅1998年,全市消费者委员会就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59次; 组织商品和服务专项调查9次,评定 “诚信单位”(市场) 125个; 组织产品比较试验3次25个品牌; 组织推荐商品3次26个牌号。(2) 开展网上投诉,受诉迅速快捷。(3) 将原投诉咨询电话号码2032272改为2130315,便于消费者记忆、投诉、咨询。(4) 成立两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咨询志愿者组织; 另一支是商品信息咨询志愿者组织。目前,全市共有志愿者154名。(5) 创办《厦门消费者报》。该报自1987年创刊以来,在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