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达计数Borda count一种投票规则。按照投票者的偏好秩序的排列来给m个提案中的每一个打分,分值从1到m,被投票者列为第一位的提案得到m分,列为第二位的提案得到m-1分……,被投票者列为最后一位的提案得到1分。把所有投票者给每个提案的分数分别加起来,宣布得最高分数的提案为获胜者。这一过程最早由让·夏尔·博尔达在1781年提出。博尔达计数更多考虑关于投票者偏好秩序的信息,赋予其结果以某种程度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避免了由简单多数表决规则制度引起的所谓 “投票悖论”,因此被认为是符合人们意愿的。约翰·史密特 (1973) 和H.P.扬 (1974)正式证明,博尔达计数过程具有一致性等特性。它倾向与选出在选举者表中平均处于最高位置的那个候选人并且反对在占比例很大的投票者的评价中处于低位置的候选人.即倾向于删掉被视为这种或那种极端主义者的候选人。邓肯·布莱克描述了一种经过调整的博尔达计数,其中将上述过程调整为同分数归类排列。如果一些候选人在投票者的偏好序中占据同样的位置却没有得到同等分数的话,那么我们简单假定同分数候选人即为得到总分平均值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