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南斯拉夫联邦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南斯拉夫联邦院 南斯拉夫联邦院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共和国和自治省院。联邦院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自治组织、共同体的代表以及社会政治组织代表组成。每个共和国选出30名代表,每个自治省选出20名代表,代表总计220人。代表选举产生的步骤是: 先由基层自治组织和自治共同体的全体会议选出代表团,再从代表团中推荐出具体候选人 (社会政治组织直接提出本单位的候选人),候选人中须有1/2是联合劳动组织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共和国或自治省的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予以确定,最后由区议会各院联席会议对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联邦院共设11个直属委员会作为直接工作机构。直属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注视政策的执行与联邦院所通过的法律的实施; 草拟、审查关于法律、条例以及一般提案; 督促联邦院重大政策的执行。联邦院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修改宪法,通过法律; 确定内政外交方针政策; 审核联邦的社会发展计划; 审核国家财政预算、决算; 监督联邦执行委员会 (政府) 以及管理机关的工作; 通过联邦议会的组织与工作的各项决定; 与共和国和自治省院共同行使选举、罢免国家机构领导人、批准国际条约等职能。联邦院以少数服从多数方式在多数代表出席的会议上才能作出正式决定。1987年5月15日,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共和国议会会议选举奥梅尔·库尔佩约维奇为联邦院主席。 ☚ 南朝鲜保卫国家非常对策委员会 南斯拉夫人民议会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