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根据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停战协定,由国民党、共产党和美国代表各一人组成的机构。下设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军事冲突地点进行调处,以实现停战协定。美方一边调处,一边帮助国民党准备内战。8月,美国让国民党放手打内战,宣布“调处”失败,北平军调部结束。 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 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1946年1月,根据国共双方协议,成立了三人军事小组。1月10日三人小组签订的停战协定规定,立即在北平设立军事调处执行部,执行关于停止冲突的协议和三人小组的协议,解除日军武装和配合移送日军等各项措施。1月14日,军调部正式成立,设立三委员。国民政府代表郑介民,中共代表叶剑英,美方代表罗伯逊。由美方代表担任主任。委员有表决权和互商权,一切事宜均需三委员一致通过,并以国民政府主席名义发布三委员一致通过的训令。军调部的执行机构为执行科。军调部成立后,下设执行小组先后达36个。由于美方采取偏袒国民党的政策,军调部也就无法对各地的军事冲突进行调处。1946年6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8月10日,马歇尔表示 “调处”失败,军调部随之名存实亡。1947年1月30日,国民政府宣布解散三人小组和军事调处执行部。 ☚ 北方革命协会 北平行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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