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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包拯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包拯999—1062

北宋大臣。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知天长县。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务实边备,以加强对契丹的防御。后任天章阁待制,曾提出废除苛酷法令,抑制恩荫制度等建议。知开封府时,他大开府门,使百姓能直上公庭,自陈冤情,防止吏役从中作弊。又敢于惩治不法权贵,曾拆除宦官侵占惠民河所建之私人园林。为官清正廉明的名声妇孺皆知,称其为“包待制”,当时流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说。其事迹在民间长期传颂,演为戏曲、小说、评书之题材,影响甚大,至今仍有许多关于他的文艺作品受到群众欢迎。后迁御史大夫,曾请裁抑宦官,节省冗费,并弹劾三司使张方平,宋祁等人的不法行为,官至三司使、枢密副使。死后谥孝肃,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包拯

包拯(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省)人,字希仁。天圣进士。宋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以廉洁著称。有《包孝肃公奏议》。


包拯 - 原文、翻译、鉴赏和赏析 - 初中古诗文 - 可可诗词网

包拯

【题 解】

本文是传记文学,“传”是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叙述传主的生卒、地位、职官、生平事迹等内容。此文传主包拯(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字希仁,天圣进士。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为官刚正,执法严峻。著有《包孝肃奏议》。

【注释翻译】

鉴赏分析

本文通过对包拯智服盗贼、驳倒契丹、不辱使命、为官廉洁、刚正机智、执法严峻、克己奉公的刻画,展示了一代清官的典型形象。

全文叙事详略得当与具体概括相间,富于变化。如表现包拯的为官廉洁、克己奉公,作者概括记叙了他在端州任知府时不私拿砚台的事迹,同时还具体地介绍了包拯的生活状况,为了执法公平,断绝与朋友、亲戚的来往,虽然地位高贵,衣食住行却和平民无异。在刻画人物形象上,文章使用了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写法。正面描写的如智服盗贼、驳倒契丹、不辱使命、为官廉洁,侧面描写的如第四段通过人们包括“童稚妇女”和京师里的人对包拯的评价,衬托了包拯执法严厉、为官刚正的影响之大,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全文行文生动,力求活灵活现地展示人物的风貌。


包拯 - 二十六史 - 可可诗词网

包拯

 北宋名臣。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五年进士,初为建昌县知县,仁宗时任监察御史,上疏谓朝廷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建议朝廷选将练兵,抵御契丹。后历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大开开封府正门,令告状者径直走到堂前投诉,避免了衙役从中捣鬼。京城显贵营造园林庭院,侵占了惠民河,阻塞了河道,包拯皆拆除之。故当时京师流传有“关节不到,有阎王包老”之语。包拯一生廉洁刚正,嫉恶如仇。端州产砚,知府往往以多出朝廷贡奉几十倍的数目向百姓征收,用以结交权贵。包拯知端州至卸任,不带一方端砚归。在日常生活中,从来不肯曲意逢迎别人,以至亲戚朋友们都疏远他。包拯一世为官,吃穿用具一直和没做官时一样。他还告械后世子孙说,有做贪官者,死后不得埋入包家祖坟。包拯的故事长期以来在民间广泛流传,并且多被编入小说和戏曲。元杂剧中已有《包待制陈州粜米》。直到今天,包拯仍然是我国人民家喻户晓的人物之一。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包拯999~1062

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境内)人,曾任知县、监察御史、转运使、开封知府、谏议大夫、枢密副使、三司使等职。在宋王朝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他积极主张改革,抑制宦官贵族特权,严惩贪官污吏,减轻人民负担,反对对外屈辱求和,是北宋以维护封建法制著称的“清官”。遗著有《包孝肃奏议》,今有《包拯集》。从法律思想看,“利国恤民”是包拯法律思想的出发点,为了“恤民”,他认为立法上应当体现“公私利济”、“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的原则,以此来修改旧法,制定新法,包拯主张“简刑”,反对严刑峻法,即使乱世,也不宜滥施刑罚。包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其执法思想和执法实践,他认为不能用刻薄的官吏执法,在司法上应当便于百姓诉讼。不畏权贵,执法平明,唯法是依,是一个司法官吏的必备素质。作为一个司法官,包拯秉公决狱,作为一个监察官,又敢于弹劾违法者,即使皇亲国戚和达官显贵,也无所畏惧,执法如山,这使包拯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的“清官”。必须指出: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中包拯已是被神化的形象,不是历史上的包拯本人。


包拯999~1062

北宋著名法官、清官。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曾任州、县官,后来做到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包拯为官以廉洁无私、执法严峻,不畏权贵著称。他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主张严惩贪官污吏。当时有一名叫王逵的官吏,累任荆湖南路、江南西路、淮南转运使,常巧立名目,搜刮百姓。包拯连续上书七次,弹劾王逵,最后宋仁宗免去王逵转运使官职。仁宗宠妃的伯父张尧佐,依仗权势,胡作非为,仁宗对他百般宠信,委以宣徽南院使、淮廉节度使等4种要职,大臣们敢怒而不敢言。包拯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和几个同僚一道,冒着罢官杀头的危险,3次上书,弹劾张尧佐“久以非才、滥司大计”的罪行,迫使仁宗不得不免去张尧佐两种要职。包拯执法,铁面无私,“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一次,包拯的舅父犯了罪,他不循私情,依法惩处。从此,他的亲戚故旧都不敢违法犯纪。包拯对子弟要求十分严格。他在《家训》中写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在法律思想上,他主张“法存画一,国有常格”,反对随意更改法令。在法律条文的确定上,他主张立法须公私两便,既对国家有利,又不能对百姓有害。为了减轻百姓诉讼和便于发现冤情,他打破告状不准进入中庭的旧规,命令大开正门,让告状人直接入内陈述案情。由于他刚正执法,深受百姓爱戴,当时民间称之为“包青天”,京城内称日“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的著作有《包孝肃奏议》。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包拯的门人张田偏有《包拯奏议》10卷行世。解放后,中华书局对此加以校订、增补,汇辑为《包拯集》重新出版。

包拯999—1062

宋代名臣。字希仁,庐州合肥 (今属安徽)人。北宋仁宗 (1022—1063在位)朝进士; 曾任州、县官,后来累官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为了挽救当时日趋衰弱的封建统治,包拯主张对外严修武备,精选将才,招募义勇,广储粮食,以抵御外侮;对内抑制宦戚特权,选用贤俊,广开言路,整饬吏治,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强调立法必须公私两便,既要对国家有利,又要对老百姓无害。反对随意变更法令,安使“法存画一,国有常格”。主张务德慎刑,明正赏罚,朝廷要用道德和恩泽感化被统治者,不要“小过必察而大罪不诃。”为此一面要严禁对案件拖延不决,对轻微的犯罪要准许其改过自新,另一面要严惩重大的犯罪特别是官吏犯罪。在审判实践中,严格执法,铁面无私。“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由于包拯刚直不阿,明察善断,敢于摧折权贵,为民伸雪冤仰,在当时和后世都被推崇为清官,有“包青天”之美称。

包拯999—1062

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历任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枢密副使等职。为官清正廉明,刚直不阿,妇孺皆知其名。卒谥孝肃。著有《包孝肃奏议》。1963年,中华书局出版《包拯集》。认为“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安民”既要以法,也要以德。以法治民,以德化民。治国应当“德”、“法”并用,以德为主,乃至“任德而不任刑”。主张为人臣就当尽忠,为人子就该尽孝,为官就要清正廉明,执法如山。并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十分注重道德践履,言行一致。其事亲孝亲,10年而无宦意,历来被传为佳话;其铁面无私,法不徇亲,至今犹为人所称道。其他如访民疾苦、弹劾贪官等行为,由于在客观上有利于百姓休养生息,故而被誉为“青天”。实际上,包拯的一切言行都是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服务的。

包拯

141 包拯999—1062

宋名臣,著名清官。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曾任州、县官,累迁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其为官以铁面无私、严格执法、刚直不阿、断讼明敏著称。知庐州时,舅父犯罪,依法鞭挞;在开封时,令讼者直至堂前,自陈曲直,杜绝奸吏,京师时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视其为清官楷模,称为“包青天”。在法律思想上,强调立法必须公私两便,既利于国,又无害于民;反对随意变更法令,主张“法存画一”;提倡务德慎刑,明正赏罚。其门人张田编有《包孝肃奏议》10卷行世。

☚ 窦仪   宋慈 ☛

包拯

104 包拯

北宋官吏。屡次上书论斥权幸大臣,要求仁宗明听纳、辨朋党等。知开封府时,廉洁明断,执法严峻,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平反冤狱,抑制豪强,贵戚宦官无不惮惧。民间呼之为“包侍制”,时人有“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曾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御史府得自举属官等。他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对法律职业道德很有影响,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有《包孝肃奏议》。

☚ 范仲淹   周敦颐 ☛
包拯

包拯999—1062Bao zheng

北宋大臣。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天圣进士。仁宗时任监察御史、枢密副使等职,曾建议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加强对契丹的防御。任开封知府时,以廉洁著称,大开府门,使百姓能直上公庭,自陈冤情。他执法严峻,赏罚分明,不畏权贵,不徇私情。由于为官清正,办案公允,被誉为“包青天”。其事迹在民间长期传颂,成为戏曲、小说的题材。

☚ 宋太祖赵匡胤   欧阳修 ☛

包拯

包拯999—1062Baozheng

北宋大臣。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知天长县。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务实边备,以加强对契丹的防御。后历任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馆直学士,曾知江宁(今江苏南京)、开封等府。在朝时,直谏仁宗明所纳、辨朋党、抑制宦官,贵戚特权,主张便民便利,正刑明禁,反对贪赃枉法,劳民伤财。任地方官时,清廉明断,平冤狱,抑豪强,嫉恶如仇,执法公正,为人刚正不阿,颇有政绩。知开封府时,大开府门,使百姓能直上公庭,自陈冤情,防止吏役从中作弊。又敢于惩治不法权贵,曾拆除宦官侵占惠民河所建立的私人园林。为官清正廉明的名声妇孺皆知,人称“包待制”、“包龙图”,“包公”。当时流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说。后迁御史大夫,曾请裁抑宦官,节省经费,并弹劾三司使张方平、宋祁等人的不法行为,官至三司使,枢密副使。死后谥孝肃,遗著有《包孝肃奏议》。其事迹在民间长期传颂,为戏曲、小说、评书之题材,至今仍有许多关于他的文艺作品受到群众欢迎。“包公”、“包青天”成了“清官”的代名词,作为封建社会里好官的形象而深入人心。

☚ 柳宗元   司马光 ☛

包拯999—1062

北宋著名司法、监察官吏。字希仁。庐州(今属安徽合肥)人。官至枢密副使。“以法律提衡天下”是包拯以法治国思想的集中反映。主张立法应于国有利,于民无害,治平之世不宜用重刑;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以防失信于民;必须赏罚分明,执法公正;敢于谏争,不畏权贵。国家应“选廉干中正之人”任司法官吏,防止冤狱。包拯自奉清廉,执法不徇私情,堪称“清官”之范。遗著有宋人张田所编《包拯集》。


包拯

见“法学”中的“包拯”。

包拯999~1062

北宋官吏。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曾中进士。宋仁宗时拜监察御史,曾上书建议加强国防力量,选练将士,抗御契丹。在任开封府知府期间,以廉洁清正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民间称为“包公”。事迹以小说、戏曲形式广为流传。官至枢密副使。去世后谥号“孝肃”。著作有《包孝肃奏议》

包拯

包拯999~1062

字希仁。宋庐州合肥(今合肥市)人。天圣间举进士,历任大理评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嘉祐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杜绝吏奸,不畏权贵。其事迹为旧小说和戏曲取为题材,流传日广,被作为“清官”形象,为历代民众所称颂。遗著有《包孝肃奏议》。中华书局于1963年出版了《包拯集》。

☚ 马亮   马仲甫 ☛
包拯

包拯999—1062

字希仁,合肥人,北宋大臣。少年抱负远大,读书刻苦。仁宗天圣间考中进士。旋任天长县知县。康定元年(1040)改任端州知州,深入民间察访,关心人民疾苦。后历任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判官、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知谏院等职。以后又改任瀛州、扬州、庐州、池州、江宁等知州,后升为开封知府,再进入朝中任权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等要职。包拯为官铁面无私,不畏权贵,严于律己,执法如山,时人谓“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百姓誉之为“包青天”。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 陈翥   梅尧臣 ☛

包拯999~1062Bao Zheng

famous court official of the Song Dynasty,known for his probity

包拯999—1062

北宋大臣。字希仁。庐州合肥 (今属安徽)人。天圣进士。仁宗时,任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充实北边,以御契丹攻掠。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官至枢密副使。知开封府时,为官廉洁,执法严峻,不畏权贵,时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有《包孝肃奏议》。

包拯999—1062

字希仁。宋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始除大理评事,历任天长知县、端州知府、殿中丞、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判官、京东转运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后任刑部郎中、权知开封府、谏议大夫、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为官清廉,“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死后,增礼部尚书,谥孝肃。有《包孝肃奏议》十卷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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