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极额也称“每日交易限价”,由交易所专门为每种合约规定的最大价格波动幅度。停极额是交易所为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引起市场程序的混乱而制定的。每回价格停极额是通过在某一期货合约的某一交易日决算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金额而计算得到的。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小麦收盘价为7. 80美元,其规定的正常最大价格变动限额为每蒲式尔20美分,因此下一交易日的小麦交易价格范围应在7.60美元与8. 00美元之间。当然在价格激烈波动期间,交易所规定特殊条款: 每月最大价格波动限额可自动扩大50%或更多。上例中,最大价格变动限额可提高到30美分 (20美分+20美分×50%)。每月价格最大波动额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持整个期货市场的流畅性;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广大套期保值者的利益,防止非法投机商操纵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