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局“劳力改造工作管理局”的简称。中国在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的专门的劳动改造工作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劳动改造罪犯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规划全国各个时期劳改工作任务,解决各地工作中有关政策性的问题,统一规划制定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生产、生活卫生、刑满释放、安置就业等方面的计划、指标、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设有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和司法部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制定的劳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安排,负责具体分配、组织和安排管理所属的劳改场所的劳改工作以及生产计划、指标的制定、审查等工作。在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劳改工作管理局(处)中,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设立政治处、狱政、教育、生产、财务、刑满就业等职能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