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简称“集体所有制”。它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通过合作化道路对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产生的。这种公有制形式,在我国农业中占统治地位。在集体所有制经济中,生产受国家计划指导,产品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集体所有制的农业,是商品粮食和农副产品的主要来源,也是工业原料、资金、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和工业的主要市场。集体所有制的工业和手工业,已成为国营工业的有力助手。因此,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对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起着十分巨大的作用。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collective ownership by the working people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collective ownership by the working masses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collective ownership by labourers(/the working peop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