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利益法学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利益法学派现代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之一,属于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支派。核心思想是强调法官应注意各种“利益”冲突。20世纪初在德国兴起。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赫克(1858—1943)、施托尔(1891—1937)等人。反对传统的概念论和形式主义法学观点,认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应仅注意法律条文的字句并通过逻辑推论从中演绎出判决,而应注意发现具体案件中的各种冲突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利益,从而使判决真正反映立法的意图,以符合立法者为解决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所规定的原则。 利益法学派20世纪初在德国兴起的法学派别。创始人为赫克(Philipp Heck,1858—1943)。认为法律只是立法者为解决各种利益的冲突而定的一些原则,法官应根据立法者的实质意图判决具体案件。属社会学法学派的支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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