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lìxīshuì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简称。也叫“利息所得税”。指对个人或机构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等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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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再次恢复征收,开征税率为20%;2007年8月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简称。对个人在一国境内储蓄本币、外币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减免利息税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征收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