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刘青山和张子善案发前,分别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和天津地委书记。他们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费、救灾粮、救济款等总计达171亿元(旧币,折人民币171万元,下同),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经营活动,使国家蒙受21亿元损失。1951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通过决议,开除刘、张二人党籍。1952年2月10日,由河北省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张死刑。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