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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办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办法

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942年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决定对小学教师普遍进行一次检定,并制定颁发了《山东省检定小学教师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小学教员不论学历如何,任职久暂,成绩优劣,应一律接受检定,未接受检定的教员一律作为临时教员;小学教员分为初级、高级、正副及高级专科教师,经检定合格后由专署文教科发给服务证明书。依据《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对小学教师普遍进行了一次检定。胶东东海区、北海区和莱东县有5494人参加检定,合格的4031人,占参加检定的人数的74%。滨海区共有小学教师624人,参加检定的474人,经检定不合格的有38人,占参加检定人员的8.8%。对于文化水平差,工作又不努力的教师进行了汰淘;对年令虽大,但工作积极的教师则予以留任,对文化水平差,但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则动员参加师资培训班,培养提高。清河区有695人参加检定,其中325人定为正教员,225人定为副教员,145人定为代用教员。这次检定是对教师队伍的全面整顿,有力地保证了师资队伍的政治和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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