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
1940年8月,在临沂成立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和民众动员5个组。1941年3月,改政治组为民政处,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民主政权内最早的民政部门,处长由省战工会副主任陈明兼任。1945年8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1943年9月省战工会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改民政处为民政厅,设置第一科(民政科)、第二科(土地科)和第三科(内务科)。梁竹航任厅长。1949年4月迁济南,设置人事处、秘书室(科级室)、民政科、社会福利科、战勤科和拥优科。谢辉任厅长。1965年,设置办公室、人事处、民政处、农救处、优抚局、计财处、福利处和建碑办公室。王翰卿任厅长。主要业务是:优待抚恤、复员安置、自然灾害救济和社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