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旅游局内设办公室、旅游促进与对外联络处、规划发展处、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和机关党委。下设旅游投诉中心、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督办、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省旅游法规、政策的研究和监督实施工作。
旅游促进与对外联络处: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承办本省派驻省外旅游机构及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本省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批事宜;承办本省与国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及联络接待工作,承办外国游客签证工作。
规划发展处:研究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指导全省旅游信息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工作。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省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承办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的审核申报事项;承办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指导旅游文娱活动;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管理处: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省发展旅游事业费的管理工作;研究全省旅游业重要财经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业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处承担。
旅游信息中心:负责全省旅游信息化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内容服务和旅游信息技术支持。
投诉中心:全省旅游投诉的接受与处理。机关服务中心:旅游局的后勤服务部门。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8号 邮编:250014
电话:86-531-2965858
山东省假日办
受理投诉电话:86-531-296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