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效果实现立法者所提出的刑罚目的的客观结果。刑罚效果与刑罚功能、刑罚目的是三个紧密联系的范畴。刑罚功能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有的、尚未外化的刑罚效果,刑罚效果则是已经表现出来的、现实化了的刑罚功能。刑罚目的是国家对适用刑罚效果的主观选择与追求,刑罚效果则是刑罚目的的客观化,它从客观上反映着立法者提出的刑罚目的是否予以实现以及实现到何种程度。刑罚目的不等于刑罚效果,刑罚目的只能通过一定的中介转化为刑罚效果,刑罚目的追求的总是刑罚的积极效果,而不是刑罚的消极效果。刑罚效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它受到一系列社会条件的制约。刑罚效果主要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度,而不可能超越该社会的各种基本条件。 |